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腰铺司法所:“八角亭”下八种调解方法
发布日期:2024-10-24 信息来源: 司法局 作者: 李孟飞 浏览次数:156

今年以来,南谯区腰铺镇在打造“八角亭”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过程中不断强化人民调解工作,总结了八种调解方法,在调解过程中普法,在普法教育中化解矛盾纠纷,为推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起到了积极作用。

聆听分析法是调解员必备的能力之一。通过真诚的情感沟通,倾听当事人心声,理解他们的感受和需求,是化解矛盾的第一步。调解员耐心倾听当事人的倾诉,给予关心和安慰,得到当事人的信赖,让当事人将心中的苦闷、怨气全部讲出来。同时,去伪存真,剖析当事人的表述,找到事实真实情况,更有利于调解工作的展开。

信任调解法是调解工作开展的关键。当事人的信任会给调解带来两方面的好处,一方面调解员可以建立在当事人信任的基础上,在交流中了解当事人真实的想法,知道调解最终可到达的底线,为进一步调解奠定良好的基础;另一方面赢得当事人的信任,会使调解员分析的各种利害关系为当事人所相信,调解员依照法律法规提出的调解建议也会被当事人接受。

分头调解法又叫背靠背调解。在很多矛盾纠纷调解过程中采取这种方法会取得一些意想不到的效果。与当事人正面沟通时各方往往做不到冷静应对,反而会激化矛盾。通过背靠背沟通,了解当事双方的情况,找准调解的突破口,然后再由调解员分别找双方当事人,给他们分析该纠纷对其不利的情况,以此让他们做出让步。

亲情融化法是家庭矛盾纠纷化解的利器。有些家庭矛盾是因一时之气或因鸡毛蒜皮的小事引起,有的矛盾越闹越深,双方都不愿放低架子,但从双方内心深处来讲是愿意和好的,希望有个中间人帮他们找个台阶下。调解员通过对当事人法、理、情入手,使其回顾过去亲情的可贵和因反目成仇带来的情感伤害,使双方求大同、弃小异,大事化小、小事化了,这样调解便会达到水到渠成的效果。

换位思考法,想当事人所想,急当事人所急。在纠纷调解中双方当事人为维护自己利益喜欢“钻牛角尖”,要化解当事人之间的矛盾纠纷,不仅要求当事人之间互相交流,而且调解员与当事人的交流也不可缺少,换位思考在与当事人沟通上是非常重要的。只有通过换位思考,从当事人双方的立场来看问题,才能真正理解当事人的想法和感受,才能避免自己考虑不周全或遗漏之处。

法律引导法是调解矛盾的重要依据和保障。调解员在调解民间纠纷时应当遵照合法性的原则,严格以法律为准绳,要熟练掌握相关法律法规,用法律的权威和公正性引导当事人依法解决纠纷。在调解过程中,依据民法典等相关规定,向双方详细解释法律条文,促使双方按照积极解决纠纷,避免漫长的诉讼过程。

利益平衡法才能最终化解矛盾。矛盾往往源于利益的冲突。在调解过程中,要准确地找出各方的利益诉求,通过合理的协商和调整,寻求利益的平衡点,使各方都能接受。同时,利益平衡法的运用,会让当事人感觉到调解员是从当事人的利益出发,从而消除对调解员的抗拒心理,听取调解员的合理建议,便于调解的顺利进行。

多元联动法,需各方形成多元调解合力。民间纠纷的情况复杂、牵扯人多、涉及面广,仅靠一个部门调解往往力不从心,效果不佳。腰铺镇以“一站式”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中心为平台,在调解工作中根据需要联合镇综治信访中心、妇联、物业办、财政所、镇法律顾问等共同为矛盾化解出谋划策。通过各方的共同努力,使问题得到圆满解决。

今年以来,腰铺镇各级调解委员会共调解矛盾纠纷300余件,调解成功率98%。今后,腰铺镇将加强对人民调解员的培训,强调在调解工作中必须深入调查研究,找到矛盾纠纷的症结所在,摸准当事人的“脉搏”,然后根据双方当事人的性格脾气、争议焦点等选择最终调解方法,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矛盾纠纷化解中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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