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所是司法行政服务群众最近的站点,始终站在维护社会稳定,保障群众合法权益的第一道防线。只要你来大柳司法所,一定能听到“在这,我在这”的声音,这就来自长期扎根基层矛盾纠纷,在大柳司法所工作了二十余载的王永梅所长,大家信得过的金牌调解员。她多年来先后被表彰为:南谯区新时代“最美人物”、依法行政先进个人、信访先进个人。
“四熟四心四勤”法,耐心亲和笑相迎。每当有人来大柳司法所寻求调解和帮助,她都会用最热情的态度、最真诚的笑容迎接,坚持应调尽调原则。同时充分发挥人熟、地熟、业务熟、情况熟的“四熟”优势,用真心、诚心、耐心、热心,脑勤、口勤、腿勤、手勤组成“四心四勤”工作法,成为了调解纠纷的制胜法宝。村民因为污水排放发生纠纷时,王所长先安抚村民情绪,给双方倒茶水喝,了解双方收成等情况,不断拉近和村民的距离,耐心倾听村民矛盾和诉求,提供专业调解意见,签订赔偿协议,及时将矛盾纠纷化解。她说道,“我就是大柳人,所以为家乡出力是义不容辞的责任,能够在这个平台为大家服务,他们有纠纷主动来找我,是对我的信任,也是我实现人生价值的途径。”
情法结合理缘由,专业素养止纠纷。在下班时间,王所长也通过学习法律法规、参加业务培训增加自己的专业素养,遇到棘手的难题会虚心向同事请教。“随着老百姓法律意识的提高,光是从情感角度解决问题已经行不通了,必须摆事实、讲法律才能让他们心服口服。”祁某和余某因为土地转让发生纠纷,王所长在调解时坚持让当事双方红红脸出出汗,把纠纷起因、焦点和堵点摆到桌面上,把双方的过错摆到大家面前,王所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分析,祁家的宅基地和自留地一直是余家使用,村委会也知道此事,祁家现又没有确权证书,还是应该属余家使用。促使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
团队合作显职能,调解效果最优化。“光是我一个人的力量肯定不够,都是大家一起才能把事情做好。”王所长与司法所工作人员、法律顾问合作,情理结合,坚持中立性、公正性。王所长对年轻的工作人员、法律顾问关怀备至,毫无保留地将自己的工作经验和心得教给他们,发挥司法所和调解室的最大作用。同时,大柳司法所发挥司法行政职能助推法治信访工作。“我的承包地中间怎么修了一条路?田埂上怎么被栽上树了?我的田怎么变小了?”“不要急,请您坐下喝口水慢慢说”,王所长整理归纳信访人诉求汇报给包村干部。包案领导签收案件后,立即召开研判会,制定了张某某信访事项稳控方案,成立专班,负责稳控工作。“1+5+N”专班村党总支书记、政法委员、综治专干、村民组长、网格员、蹲点干部、司法所工作人员、法律顾问参加现场协调,最终达成和解。
今年以来,大柳司法所共征集摸排各类民生需求15个,化解重点隐患20件,永梅调解室成功调解纠纷62起,为化解基层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服务保障和改善民生,强化基层社会治理做出了突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