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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谯区强化行政争议化解能力 迎接行政复议修订新规
发布日期:2023-09-18 信息来源: 司法局 作者: 周婕 浏览次数:758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经2023年9月1日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修订,法律条文从最初的43条增加至90条,体现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方面主渠道作用重要地位。今年以来,南谯区多举措并举强化行政争议化解能力,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

一是加强行政复议人员配置。行政复议机关及复议人员是实施行政复议的主体,是能否将行政复议打造成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的前提和关键。为响应新行政复议法对行政复议人员的专业化和职业化提出的更高要求,今年区政府新任命行政复议员2名,均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充分提升行政复议办案能力。同时,成立行政复议案件审理委员会、咨询委员会,补强行政复议机构专业力量,提升行政案件办理质效。

二是加强“府院”“府检”联动。区政府主要负责人带头出庭应诉,督促引导全区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出庭出声,主要负责人出庭应诉率居全市前列,全区一审审结行政诉讼案件9件,全部胜诉。

三是加强行政争议调解结案。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确立“复议适用调解原则”,行政复议机关办理行政复议案件时可以进行调解,大大丰富行政复议结果处理方式,提升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能力,今年以来,全区受理行政复议结案36件,其中调撤9件,调撤率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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