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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谯区为困难群体权益维护撑起“保护伞”
发布日期:2021-02-24 信息来源: 司法局 作者: 黄纪颖、曹志珊 浏览次数:1106

 

南谯区深入推进法律援助民生工程,不断拓宽法律援助覆盖面,优化法律服务,为困难群众撑起法律权益保护伞。

法援门槛最低化。放宽经济困难标准,降低法律援助门槛,拓宽法律援助覆盖群体。将涉及劳动保障、婚姻家庭、食品药品、教育医疗、土地流转等与民生紧密相关的事项纳入援助范围,将农村留守儿童、空巢老人、残疾人、妇女等作为援助重点对象。今年以来,深入贫困村开展法律援助宣传20余场,发放宣传资料千余份,解答法律咨询538人,为建档贫困户及贫困村居民办理法律援助案件50余件。

援助流程简便化。积极做好农民工欠薪法律援助案件办理工作,对于到窗口申请办理欠薪案件的,开通“绿色通道”,一律免于审查经济困难条件,并做到当日申请、当日受理。 依靠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室),主动为困难群体提供法律援助服务,群众在当地就可以申请法律援助,畅通寻求法律途径解决问题的通道。目前该区已为60余名困难群众免于经济困难审查,上门开展法律援助32次。受理农民工讨薪案件180余件,挽回经济损失200余万元。

法律服务全面化在辖区11个镇(街道)、87个村居设立公共法律工作站,并在各援助站点发放法律援助连心卡,助推法律援助帮扶率的提升。同时,充分考虑承办律师专业特长、受援人意愿等因素,在受理法律援助过程中,合理指派律师,确保援助服务准确到位,目前该区已组建民事、刑事、婚姻等3支专业律师团队,今年以来律师办理案件180余件;不断加强与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工作衔接,建立办案机关通知辩护工作机制,确保告知、转交申请、通知辩护等工作协调顺畅,今年以来受理刑事法律援助案件50件,刑事法律援助全覆盖。

案件质量最化。出台《南谯区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监督管理办法》、《南谯区法律援助案件旁听庭审制度》,组织法律援助工作人员、社会律师开展旁听庭审活动18次,占开庭审理案件数5%以上;制定《南谯区法律援助案件质量同行评估评分细则》,每季度开展法律援助案件质量同行评估工作;提高律师办案比例,律师办案达80%,其中诉讼类办案比例100%,对办结的案件开展多形式、广覆盖的案件跟踪回访,目前已回访百余人次,回访满意度100%,无一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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