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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乐小学开展《滁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进社区志愿宣传活动
发布日期:2020-03-25 信息来源: 李飞 作者: 陈寅君 李飞 浏览次数:12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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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乐小学开展《滁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进社区志愿宣传活动    图片来源:滁州市永乐小学

2020年2月1日,《滁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正式施行。这是滁州市首部精神文明建设领域的专项地方法规,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党中央关于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举措。

为积极响应市、区文明办及教体局的号召,做文明行为的宣传者和践行者,为引导和促进文明行为贡献一份力量,滁州市永乐小学于3月25日在发能国际城社区开展了宣传《滁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志愿服务活动。活动中,滁州市永乐小学的教师志愿者们手持《滁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宣传手册分发给小区居民,并向他们耐心讲解条例重要内容,引导小区居民要遵守公共秩序和公共礼仪,爱护公共财物。向小区居民宣传居家生活要注意保护生态环境,节约公共资源,分类投放垃圾,出行时要安全礼让,有序停放交通工具等。

此次志愿服务活动的开展,提高了居民对《滁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的认识和了解,帮助他们养成良好的文明习惯,引导他们积极参与到文明创建工作中来,为打造宜人、宜居、宜业的生活环境营造了良好的氛围。 (陈寅君   李飞  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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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志愿者耐心向居民讲解条例内容    图片来源:滁州市永乐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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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志愿者向居民宣传条例内容    图片来源:滁州市永乐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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